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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一副一区”快速通道沿线地区城乡统筹规划方案


作者:市规划局   点击数:1786
发布日期: 2009-5-12
 


    一、基本概况

   “一主一副一区”快速通道起点于318国道与东外环交叉口,终点位于青阳水泥厂(青阳西外环与318国道交叉点)途径贵池区马衙、墩上街道办事处,青阳县容城镇。全长30.8公里,该路线按城市Ⅰ级主干快速道标准设计,标准路段路基宽50米(其中:机动车道路面24.0米,非机动车道路面2×5.5米,机非分隔带2×4.0米,人行道2×3.5米。)

    市委市政府决定借助快速通道建设,率先建立城乡统筹示范带,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营造具有皖南本地域的乡村聚落风貌。贵池区政府、青阳县政府多次对快速通道拆迁安置点方案进行优化,市城市规划局对方案进行了汇总整合,并委托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池州青阳九华山快速通道沿线地区城乡统筹规划》。该调整方案业经池州市规划建设指导委员会第52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对此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二、公示内容

    (一)管控要求:

    1、布局聚线成团、纵深拓展严格控制沿快速干道展开面的长度,要求整体布局成组团状,尽力避免沿路展开。

    2、严控数量、塑造标识快速通道沿线的镇村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沿线镇区预留两端进出口,村庄成组团布局,一组团做一接入点,所有出入口只接入慢车道,再迂回进入主车道,避免对主车道产生干扰,今后最好与公交站点相结合。 在交通引入点(出入口)设置小体量园林式景观标识点,形成一点一景致。

    3、回归传统建筑风貌建筑一律采用池州本土传统的溜肩式马头墙的建筑风格,灰瓦白墙,仿木色铝合金门窗,有条件可以增加窗眉和挂落。

 


    4、营造宜居生态环境在总体布局合理的基础上,要求绿化建设与分期同步,规划布局要求建成一期,绿色成林,建筑成型,达到每期建设完成后形成建筑和绿色相映成聚落化的风貌形态。生态景观建设以草地和乔木林为主,疏朗和蓬勃同在,特别要与周边的山体环境相融合。建议绿化和建筑等硬质环境同时建设、同步验收。

    5、设置基本规模、留有发展空间近期必建的规模点应达到50户左右或以上,对特殊不能进入集中点建设的按实际拆迁户数妥善插建,限10户以下,且不得影响沿路的环境和风貌。按相应规模和区位配置必要的民生和符合时代需要的配套内容,村口公共建筑可适当结合旅游要素充实内容。

    6、划定绿线、退让到位——快速通道两侧沿线建筑退让20米,沿线杆管线条件成熟可以入地,不能入地的杆管线要求在建筑退让线以外尽可能合杆架空。

    (二)总平面图

 

    (三)重要节点规划

    1、教育园区(东外环)安置区

    位于教育园区东外环东侧,安置区占地142亩,规划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该安置点主要安置平天湖、教育园区、城际高铁、九华山快速通道拆迁户。规划总户数944户。

 

    2、马衙大市场安置区

    马衙街道九华快速通道---大市场安置点位于马衙镇街道,紧临318国道,交通便捷,用地21亩。容积率1.20 ,总户数102户,总人口350人。

 

    3、马衙灵芝安置区

    灵芝村安置点位于马衙镇街道,紧临318国道,交通便捷,分两期规划用地,用地总面积为59亩。一期用地面积41亩,总户数为70户,总人口245人。二期用地面积18 ,总户数为57户,总人口200人。

 

    4、墩上中铺安置区

    中铺安置点位于墩上中铺村,快速通道北侧,距老318国道30米,距快速通道50米,用地约36亩,临路190米长,纵深115米,规划70户。

 

    5、墩上集镇安置区

    墩上集镇安置区位于墩上街道办事处北侧新区内,墩上中心小学以西,新318国道以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0700平方米(106亩),地块北侧退新318国道中心线50米为用地红线,总户数为203户。

 

    6、墩上石铺安置区

    位于墩上街道石铺村,快速通道北侧,距老318国道30米,距快速干道红线35米,用地31亩,规划52户。

 

    7、五溪安置区

    位于蓉城镇五溪新区老城区以北,佛光大道以西,该地段紧临老318国道,总面积44亩,规划总户数为76户。  

 

    8、云山安置区

    本地块位于蓉城镇云山村槐花组,该地段位于原318国道边线以南70120米,用地21.6 ,规划户数为45户。

 

    9、清泉岭安置区

    本地块位于蓉城镇清泉岭村四桥组,该地段位于原318国道边线以北100米至120米,规划用地49亩,规划户数87户。

 

    三、意见反馈

    对公示图纸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及时与规划局用地规划科联系。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就该工程的规划建设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将书面意见在公示期内交到市规划局用地规划科(电话:0566-2030192)或在网上提交意见(邮箱czgh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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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建议:(只显示最新10条。本页面所展示的成果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
        
  • 网友喝酒不开车于2010-5-25 21:48:41发表评论说:
        人文关怀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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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贵池的于2009-5-15 9:34:27发表评论说: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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